馬照聲的故事
東方決向終院討公道
2011年5月10日
原審判《明報》賠180萬《明報》在○八年四月十日刊登一篇報道,內容提及馬照聲在高等法院門外示威,報道並附有相片,顯示馬照聲用手指着一個易拉架,掛於易拉架上之橫額,印有誹謗東方的文字,內容清晰可見。
強詞有理:好人沒好報
2011年4月17日
本來嘛,邪不能勝正,偽君子咎由自取,與人無尤,匪夷所思的是,雖然上訴庭維持《明報》誹謗指控成立,卻大幅降低賠償額,而且反過來要求東方全數支付對方上訴的堂費,再次上演「贏官司輸堂費」的鬧劇,真是奇哉怪也!事緣當年馬照聲威脅在超市食品內落毒,逼「千古罪人」董建華落台,東方報業集團恐禍及無辜市民,即時報警並協助警方破案,及時阻止被落毒食品流出市面。
《明報》賠180萬兼付東方訟費
2010年6月22日
此案源於《明報》在二○○八年四月十日刊登一篇報道,內容提及馬照聲前一日在高院門外示威,報道並附有相片,顯示馬照聲用手指着一幅掛在易拉架上的橫額,橫額內容清晰可見。
《明報》誹謗罪成 偽善死路一條
2010年5月29日
有一次,就係○八年四月,馬照聲走去高等法院門前展示誹謗東方嘅橫額,《明報》利用顯著篇幅「獨家」圖文並茂大肆報道,偽君子夥拍真小人合力示範何謂同流合污。
東方要求《明報》賠償300萬兼付訟費
2010年4月21日
《明報》無在狀書提出減低賠償額麥高義續指,雖然東方曾在專欄批評馬照聲,但亦不能改變大眾對馬照聲的觀感,《明報》不能以東方也指馬照聲不可信,便將其刊登馬照聲言論的責任推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