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世棠的故事
蘇有恆串謀詐騙罪名不成立
2010年3月15日
控方指,蘇有恆(55歲)在01至06年任校長期間,串謀前教師馬世棠(42歲),把總值25萬的學校維修保養工程,判給胞弟蘇有昌(53歲)名下四間公司,無申報兩人關係。
法庭:蘇有恆等涉串騙加控罪
2010年2月23日
三名被告依次是蘇有恆、蘇有昌及馬世棠,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在○六年四月向仁愛堂田家炳小學的校董會,假稱次被告經營的宏記工程公司只遞交了一份標價最低的報價單,以促使宏記中標。
鹹濕官非校長又爆涉貪
2009年9月16日
三名被告分別是蘇有恆,五十五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其弟蘇有昌,五十三歲,報稱無業;馬世棠,四十二歲,任職教師,是田家炳小學的前教師,三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已獲准保釋,等候提堂。
受害人否認蓄意報復
2007年10月31日
D對辯方所指堅決否認,強調只口頭向被告匯報調查結果,從無向其提交報告,更激動哭稱:「我真係有問過老師學生,佢話無問題!件事根本唔關我事!」D更解釋,她和A因懷疑馬世棠在被告施壓下成了代罪羔羊,更因此失去工作,兩人都替馬不值,商討後驚覺「好多學校問題都係出於校長做法」,席間更首次談及性騷擾事件,為防止更多同事受害及助長被告的壞作風,才決定向田校監說出真相,故並非事先部署趕走被告,反而懷「最多唔做」的心態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