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李榮基的所作所為動搖本港的金融制度,案件並無任何減刑因素,判其入獄九年,其中八年與金禾案同期執行。
另一方面,案件聆訊愈長意味所花訟費愈多,今次金禾案已是重審,如果中途出了任何亂子,審訊可能要從頭來過,浪費不少公帑。
今次金禾案是近年商業騙案中聆訊最長的案件,○五年案件首次聆訊時,中途突然解散陪審團,至去年三月進行重審,昨天終達成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