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永方的故事
旺角嘉禾大廈○八年八月發生的五級火,造成兩名消防員蕭永方及陳兆龍殉職,其中蕭永方的遺孀及同居女友早前已分別入稟向消防處索償,陳兆龍的父親昨亦向區域法院入稟,指消防處在火警中有疏忽造成意外,要求消防處賠償。
本案原告盧秀欄,報稱是死者蕭永方的受養人,而被告則包括蕭的僱主消防處處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事發地點嘉禾大廈之業主立案法團、大廈管理公司美明惠樓宇服務有限公司、以及蕭的遺孀兼遺產管理人禤美英。
通訊器「老爺」着縮水褲救火議員潘佩璆指殉職隊目蕭永方曾在火場以手機求救,證明無線電通訊器是「老爺嘢」,負責官員理應辭職;吳靄儀亦指問題非常嚴重,該處長期乏管理及無人需負責;王國興批評該處管理層後知後覺;林大輝斥該處令納稅人激氣,要消防員「着縮水褲救火」是笑話。
蕭固定居所裁定女友住處兩男三女陪審團昨早退庭商議五小時後,於下午三時半有結論,裁定殉職的蕭永方(四十六歲)及陳兆龍(廿五歲)均死於意外,即二人在前年八月十日,於嘉禾大廈大火中拯救市民期間被困天台,吸入過量濃煙致死。
嘉禾大廈五級大火中四名死者的死因研訊,於上周已完成所有舉證,消防處代表律師昨展開結案陳辭,指法醫報告已清楚指出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四十六歲)及消防員陳兆龍(廿五歲)是吸入過量濃煙致死,死因並無可疑,建議陪審團裁定二人死於意外。
惟處方其後又於調查報告中指,濃煙因僭建物阻隔而久久不散,終聚成蘑菇狀,將狹窄的天台變成毒氣室,顏當日與清潔女工逃上天台後,因擠在唯一接觸到新鮮空氣的天台邊緣才得以逃生,惟因空間只夠容納兩人,前來拯救的蕭永方及陳兆龍只能坐在兩女身後待救,終因吸入過量濃煙而殉職。
調查報告提及,消防處由事發○八年八月十日晨九時廿分至午近一時,接獲八十五個求助電話,其中殉職消防隊目蕭永方也在十時廿七分致電九九九求救,蕭在對話中多次表明身份,稱自己與兩名市民被困十二樓天台,又不停以「好緊急」、「快呀」、「無氣呀」等強調情況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