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庭上已作道歉年約六十五歲的被告蔡炳榮昨在庭上致歉,表明不會重蹈覆轍。
工程師蔡炳榮前年不斷發信侮辱女司法常務官歐陽桂如為「bitch」(賤婦),上周五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惟蔡一直未有到庭,被法庭頒下通緝令。
發信罵「賤婦」被告蔡炳榮,被指於○九年五月十五日至十一月十一日期間,發出多封侮辱女司法常務官歐陽桂如的信件。
「咁耐以嚟,政府都係大晒啦!成日利用『公眾利益』為藉口,鍾意起咩就起咩!」建築工程師蔡炳榮說。
」建築工程師蔡炳榮無奈地說。
原訴人:吳逸之、蔡炳榮答辯人:華潤(集團)、上潤有限公司、華潤創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案件編號:HCA42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