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的故事
故此,曾被法庭指摘「瘋狂地公然斂財」的歐文龍,首兩階段審訊,雖被裁定八十一項控罪罪成,以單項控罪計最高可被判三百六十八年九個月有期徒刑,惟合併後只判入獄廿八年六個月,所以明日宣判的九項控罪即使全部罪成,最多或只會加監十八個月。
已判監28年半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在第一及第二階段貪污案,已被判八十一項控罪成立,共被判入獄二十八年半,罰款四十八萬澳門元,另充公他貪污所得的八億四千萬澳門元財產。
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案情中,控罪指歐文龍在土地批給過程中,涉嫌收取2000萬賄款,歐文龍今日在澳門終審法院結案陳詞時發表聲明指出,他並無收過任何來自劉鑾雄及羅傑承任何利益,二人只是他透過澳門建築商何明輝認識,只是見過一兩次面,談不上有任何往來。
此外,歐文龍貪污案上一階段的案件中,行賄罪名成立的林偉,涉嫌換地行賄,澳門行政長官事後撤銷換地,林與妻子提司法上訴,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合議庭昨裁定行政長官得直。
歐文龍於04年策劃並以邀請標方式出售這5幅由政府及澳娛等公司控制的土地,但評標委員會認為3份標書均不符合要求,特別是對競投公司的合法性存在疑問,其後在歐文龍干預下,劉鑾雄及羅傑承的公司最終投得土地。
六十一歲英籍首被告祈理格(LionelJohnKrieger)及五十五歲次被告譚炳昌,被控於二○○二至○六年間,在港串謀殷飛歷(FredericoMarquesNolascodaSilva),向當時的澳門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提供賄款二千八百萬港元,作為歐協助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取得澳門政府三份公共清潔合約之報酬,合約價值共逾十一億港元。
控罪指,他們於○二年至○六年間在港,串謀殷飛歷(FredericoMarquesNolascodaSilva),向澳門政府當時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提供賄款二千八百萬港元,作為歐協助澳門清潔專營有限公司,取得三份澳門政府公共清潔合約的報酬。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澳門終審法院於○八年裁定歐文龍逾五十項罪名成立,包括四十項受賄、十三項洗黑錢、兩項濫用職權、一項財產申報不正確及一項財產來源不明等,被判監二十七年,罰款二十四萬澳門元,另外,充公二億五千多萬元現金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