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煒麟的故事
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及其妻郭慧玟,連同美建集團(00335)三名前董事鄭啟明、李國祥及黃偉光,在詐騙3.15億股鈞濠新股的案件中,五人同遭裁定串謀處理犯罪得益罪罪成,另曾氏夫婦亦被裁串謀詐騙罪成。
鈞濠前主席申撤禁令鈞濠集團(00115)曾於○九年一月入稟高院,要求禁止由鈞濠前主席曾煒麟及妻郭慧玟持有的RhenfieldDevelopmentCorporation以股東身份在同月廿四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高院之後發臨時禁令。
法官昨日指曾煒麟一方的七名董事未獲知會召開三月的會議;至於四月的會議,由於獲原有董事委任的五名新董事最終被高院撤銷委任,令該會議無法以大比數通過,所以裁定律師行未獲授權提訟。
指擅調資金付律師費在曾煒麟去年提出的訴訟中,區與其他前任及現任鈞濠執董一併被控,鈞濠現指所有被告人均是以私人名義,而非鈞濠的代表身份被控,他們無權使用鈞濠資金支付律師費,鈞濠從無授權使用涉款。
控方昨原定在區域法院申請沒收曾煒麟夫婦在案中騙得的3.15億股鈞濠股份,但曾煒麟夫婦聯同其他被告正就裁決排期上訴,控辯雙方同意把沒收資產的申請押後至上訴審訊完畢才處理,法官遂把申請押後至明年三月一日再處理。
案中被告為曾煒麟(鈞濠前主席)、曾妻郭慧玟(鈞濠前執行董事)、李大鵬(溢億有限公司代表)、鄭啟明(美建集團(00335)執行董事)、李國祥(美建執行董事)及黃偉光(美建前非執行董事)。
曾煒麟的律師昨引用案例,指串謀詐騙的罪行必須是在串謀者有共同犯罪目的下才能夠成立,而曾煒麟是聽信控方第二證人歐陽強(即鈞濠當時公司秘書兼財務總經理)的意見去行事,曾煒麟夫婦及鈞濠集團其實反而是受騙者,故曾煒麟在控罪中的「串謀詐騙」不能成立。
案中被告為曾煒麟(鈞濠前主席)、曾妻郭慧玟(鈞濠前執董)、李大鵬(溢億有限公司代表)、鄭啟明(美建集團(00335)執董)、李國祥(美建執董)及黃偉光(美建前非執董)。
否認參與重慶項目控方指李大鵬是溢億的前代表,而溢億是在曾煒麟的指示下成立,鈞濠根本無意投資該重慶能源項目,整個計劃只為讓曾氏夫婦獲取該批鈞濠新股,連該內地合營企業的營業執照亦屬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