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瑞龍的故事
殺13人通緝犯成瑞龍判死
2010年2月23日
廣東佛山市中級法院前日判公安部A級通緝犯成瑞龍死刑,檢察機關指控,成瑞龍於九六年至○五年間先後在廣東、廣西、湖南、浙江、重慶、江西等地,進行搶劫、故意殺人、強姦等罪案,共殺十三人,當中包括三名警員。
內地A級通緝犯一審判死刑
2010年2月21日
其中,在成瑞龍實施的6宗搶劫、故意殺人作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傷;在搶劫作案中,入戶搶劫4次,持槍搶劫1次,搶劫財物共價值人民幣近29萬元;成瑞龍潛逃期間,為抗拒抓捕,共致4人死亡(其中3名警察,1名保安),1人輕傷;成瑞龍在流竄作案期間,對1人強姦,殺死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