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五常的故事


替張五常運畫內地合法性成疑 2010年5月1日

因此,張五常在古董店的角色,成為聆訊爭論焦點,法官早前裁決時已表明,案發古董店乃由張五常操控,張因為遭美國通緝,因而跟古董店及其相關公司劃清界線,以避免美國當局向公司埋手。

幫張五常打工 事業家庭盡毀 2010年5月1日

辯方求情時慨嘆道,女被告因為替張五常打工而落得如此下場,法官昨亦對於她要替張做「唔應該做嘅事」寄予同情。

古玩店女職員偷畫判囚3年 2010年4月30日

但法官不接納辯方的講法,認為無論張五常是否可信人士,但被告行為是違反了上司對她的信任。

官指張五常「被通緝逃犯」 2010年4月14日

法官考慮到辯方呈上西岸集團之有關登記文件,法庭認為西岸集團包括涉案古董店,俱由張五常所控制。

辯方寸張五常逃避審訊 2010年4月14日

負責本案的高級督察吳榮輝早前在庭上供稱,指調查時已獲知張五常涉案,即時向警方部門查詢,確認張被國際刑警通緝,卻未能取得聯絡方法。

深圳樂逍遙後生女陪食飯 2010年4月14日

一頭招牌白髮的張五常,面龐較五年前顯得瘦削蒼老,但神情輕鬆,不時微笑。

美國司法部通緝令仍生效 2010年4月14日

張雖把大部分香港收入留在港,但也曾於九三至九八年間將其中逾億元轉到美國置業、投資、買遊艇、買藝術品及作家庭開支,有關資金轉移包括以「投資」、「借來的資金」、「免息貸款」和「張五常兄弟所付款項」等名義而轉到夫婦倆控制的公司,有些則轉到張親屬的銀行戶口。

張五常匿藏對被告不公 2010年3月13日

(孫冰玉攝)質疑控方未能夠舉證物主辯方律師昨結案陳詞時質疑,張五常及其家人均是西岸國際相關公司之股東,惟警方獲告知張是西岸國際之顧問後,便沒有進一步追查。

張五常着草託管億計財產 2010年3月12日

女被告昨供指,九九年加入古董店時由林姓女子負責聘用她,惟翌日林便介紹張五常予她認識,並說「佢(張)係我哋老闆,因為某啲原因,我哋只會話佢係顧問」,自此女被告工作時只是聽取張氏夫婦指示,並向張匯報。

張教路認人應付美調查人員 2010年3月12日

女被告案發前曾任銀行助理或其他公司秘書等工作,她表示自九九年入職張五常的古董店後,每月從互聯網拍賣或美國銷售貨物等等,最高每月獲數萬元佣金,惟由於自○三年始沒有生意及沒有佣金收入,張答應可以用交際或膳食費補貼。

女被告替張五常打工經過 2010年3月12日

日期 事件1995年 女被告與男被告結婚1999年 女被告加入涉案古董店任職銷售員,稍後晉升至銷售經理2002年 張五常邀請女被告到家中講述他捲入美國稅務官非,表明美國政府會控告他,故此他會離開香港2003年 張五常召開記者會便離開香港,臨行前將四箱重要文件包括屋契交予女被告保管,聲稱總值達數千萬美元2006年 張五常送贈涉案三幅名畫予女被告2007年 三幅名畫變賣獲得逾百萬元2008年 女被告離職,因工傷獲賠十七萬元(資料來源:女被告庭上證供)。

法庭新聞:張五常走佬託保管文件 2010年3月11日

負責拘捕的警員不斷斥罵她「講大話,當阿Sir第一日當差」、又重複說「咁真係廢話,唔係證據」,另一名女警更向女被告說「你知佢(張)走咗佬,同佢做呢啲嘢,咁會影響屋企人,會害你屋企人」,女被告回應說「嗰時張五常及張太一直對我好好」。

張五常全球通緝遭放生 2010年3月10日

辯方質疑警方做法辯方遂質疑吳「通常相信協助『逃亡人』所講嘅嘢?」吳回應「casebycase(即視乎個別情況),睇呢個人可唔可信」,吳補充說其實曾與簡浩明傾談,「但簡生唔想透露張嘅電話,因為佢重申張五常只係顧問,而簡生可以代表公司作供」。

辯方質疑警護張五常 2010年3月9日

辯方更進一步質問「完咗會面有冇調查張五常」,陳亦表示「沒有」。

張五常被通緝 運畫內地賣 2010年3月6日

女被告不諱言其實「張五常係我老闆,但(對外)聲稱佢唔係老闆」,又指張在美國有另一間古董店「兩間(古董店)當一間咁做」,當美國方面有競投時,便由本港負責送貨。

哭認「偷賣名畫還卡數」 2010年3月6日

警方於影帶中質疑女被告涉嫌偷竊五幅共值七百八十萬元的名畫,包括兩幅艾軒、兩幅RobertKing及一幅陳逸飛的名畫,惟女被告表明「我冇偷過」,警方其後又向女被告展示四幅失竊油畫的相片,女被告又表示「呢四幅我冇偷過!」「老細借住畀我遲啲還」女被告續指,與張五常「有啲協議,我係有經濟問題,所以攞啲畫去賣」,惟當警方一再追問下,女被告即激動痛哭說「我偷囉……我偷油畫去賣」。

張五常突變臉炒魷拉人 2010年3月5日

辯方又向吳展示一系列女被告的開支文件,內容有「搭的士去教授屋企」、「運油畫」、「張太要求報紙」、「幫教授攞嘢拍賣」等等,認為「教授」及「張太」乃張五常夫婦,惟吳回應指不清楚,又解釋「內地有好多教授幫公司做顧問」。

法庭:張五常賣畫4000萬下落不明 2010年3月4日

辯方質疑張五常六年前逃避通緝時,曾有周刊拍得「祺哥」在內地與張一起,惟「祺哥」昨回應不知張遭通緝,又聲言「同佢(張)冇嘢講,佢係教授,咁高級」。

張五常幕後操控古董店 2010年3月3日

辯方進一步追問簡「點解你僱用一個被通緝嘅人?」簡回應「因為係佢媽媽留低嘅家族生意」,辯方遂指其實張的妻女等俱是西岸國際相關公司的股東,張五常更是西岸國際之大股東,惟簡堅稱張的母親死後,公司轉由「匿名人士」持有,但該人並非張五常。

店主知張五常係通緝犯 2010年3月3日

蕭表示不認識涉案古董店,形容張五常到訪他畫廊的展覽會時「喺展覽會兜個圈走咗,冇買嘢,睇吓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