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鎮濤的故事
案情透露,張青浩於2005年9月至2008年5月期間,協助吳鎮濤招攬人手,在內地建立窩輪造市基地,每天按吳的意思,指示涉案的「人頭」互相買賣指定的窩輪,營造交投活躍的假象,據張青浩在警誡下透露,相信吳在這些年間憑此賺取逾億元,而張亦獲得20萬至30萬元月薪。
被告又承認,當時為了拯救自己及「手足」,的確認真的想跟廉署合作,亦知道自己的待遇跟窩輪造市案主腦吳鎮濤等人不同,但表示不清楚最終會否得到豁免起訴書。
促簽「不見律師」證明書同晚,被告在廉署總部錄口供,有律師要求見他,他表示無聘請律師,廉署人員指該律師是吳鎮濤聘請的,並提醒被告雖有聘律師的權利,但「如果你搵律師,我哋之間的合作就告吹」,他遂在廉署人員要求下簽了一份「不見律師」的證明書。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主要負責招攬「人手」在中港兩地操控一批「人頭戶口」,而吳鎮濤等人則賄賂本港四家窩輪發行商相關公司的內部人員,以開出有利價格及協助「搓」窩輪,營造交投活躍假象;吳妻鄭婉儀則負責處理逾1億元犯罪得益,鄭最終被判囚三年。
2009年11月 廉署首宗打擊窩輪造巿案開審,案中被告共4人,包括吳鎮濤、其妻子鄭婉儀及兩名下屬林思恒及孫楚芬2010年4月 4名被告罪成,吳鎮濤被判監4年,妻鄭婉儀被判監3年,林思恒及孫楚芬分別被判2年4個月及2年2010年6月 吳的手下張青浩原在案中任污點證人,惟因拒作供,後來被廉署控告,開審前夕,辯方向法庭交出張與廉署人員會面的兩段錄音,要求終止審訊2010年11月19日 警方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高調前往廉政公署總部搜查,拘捕3名執行處調查人員S:A。
里昂前交易員吳鎮濤等人○五至○八年間招攬窩輪發行商有關內部人員作內應,協助「搓輪」造市一案中,重要污點證人張青浩臨場拒作供,失去特赦繼而被控詐騙一案,等待開審前,張的律師昨晨突向法庭交出張與廉署人員會面的兩段錄音,示意會申請終止審訊。
根據吳鎮濤案開審時的控方案情,張青浩在案中擔當重要角色,他身為吳鎮濤的手下,協助吳在中港兩地招攬「人手」開設「人頭戶口」、指揮「人手」「搓」起窩輪、及定時向吳匯報「人手」工作進度和當天的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