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斌的故事
前日下午時間,卓妮途經中環置地廣場間ThreeSixty超市時,就見到身穿西裝嘅吳斌同一位女士喺度出現,期間兩人好着緊咁彎低身研究架上嘅貨品,睇完一大輪,但最後都係空手而回。
不過呢次吳斌嘅開刀對象唔係公署,更加唔係繼任人,而係特區政府,歸根究柢,都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檢討私隱條例做得唔夠徹底所致,所以身為該局局長嘅林瑞麟,都應該好好反省吓啦。
上周三下晝四點幾,卓妮見吳斌急步行到利源西街一個攤檔前,買咗個有感光功能嘅數字鬧鐘,盛惠九十八蚊,連袋都唔使就咁拎住個鐘急步橫過電車路,完全唔跟紅綠燈。
吳斌否認公署經常與政府對着幹,強調是以公平及高透明度機制處理調查,更指現時很多機構以電子化處理個人資料,一旦外洩會在極短時間內傳到世界每一角落,後果難以彌補。
尋日係吳斌最後一日以私隱專員現身,佢都把握最後機會,借電台節目為自己開脫,不過佢否認搶咗候任私隱專員蔣任宏嘅工作嚟做,又提到上任後留意到好多涉及私隱並受到市民高度關注嘅事件,包括用隱蔽式攝錄機監察員工,暗寸出任郵政署長期間、爆過用針孔攝錄機偷拍郵政局員工嘅蔣任宏,臨走前都踩多下手兩腳。
吳斌的《香港家書》全文轉貼如下: 我親愛的女兒︰ 你身在海外,近來收到一些零碎消息,因此問我為了八達通事件,連假也不放,一早上班,半夜三更才下班,是否值得呢?你說我還有兩三日就任滿,為什麼不可以將這個問題留給繼任人處理? 亞女,亞女,凡事有緣起、緣滅,5年前當我仍在律師樓工作的時候,收到一個邀請,問我有沒有興趣出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
吳斌把握呢次機會講述佢哋聆訊嘅發現,但都被揭發公署過去已經收過市民嘅投訴,但就冇任何發現,質疑公署調查不力,仲自嘲自己係無牙老虎,「棚牙畀啲立法會議員剝晒」。
吳斌指,○七年曾建議政府立法禁止買賣個人資料,當局考慮一年多後,去年八月展開檢討《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公眾諮詢,當中包括把未經授權下,取得及披露他人個人資料,用作牟利或惡意用途,訂為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