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培崑的故事
向來緋聞多多的Koni,曾與曾志偉、黃秋生及陳志雲前助理叢培崑等傳緋聞,但最「長情」的莫過於08年落選港男黃文迪(Dickson),雖然二人曾於09年被踢爆7年情玩完,但有指小倆口於10年秘密復合,更被拍得偷偷築愛巢,令Dickson頓成「疑犯No.1」。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經仔細研究裁決理由後,昨日就陳志雲和叢培崑的第一至三項控罪,即涉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身為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不成立,以及政府須支付二人訟費的裁決提出上訴。
活動:2009除夕倒數《志雲飯局》控罪1.陳志雲與叢培崑串謀,陳志雲未經無綫批准便主持《志雲飯局》,並接受叢提供的11.2萬元酬金控罪2.陳志雲未經無綫批准,便主持《志雲飯局》和接受11.2萬元酬金控罪3.叢培崑向陳志雲提供11.2萬元酬金,作為陳主持《志雲飯局》的報酬活動:《翡翠歌星賀台慶2009》控罪4.叢培崑和陳永孫串謀用一份假合約欺騙無綫55萬元活動:《志雲情人節首選》新書發布會控罪5.陳志雲和叢培崑串謀隱瞞思潮分別與奧海城和MaBelle簽署的兩份合約內容,從而欺騙無綫和五名免費「撐場」的女藝人。
廉署去年三月採取代號「威遠行動」,高調拘控陳志雲等五人,事件轟動全城,最終只落案檢控陳志雲、叢培崑及陳永孫,惟三人昨亦全部脫罪,連廉署內部亦自嘲是「威完行動」,即「威完就算」。
期間,無綫集團總經理李寶安作供時曾指,無綫本身有能力舉辦大型活動,又指叢培崑的思潮公司只是一間細公司;之後由主管藝員的製作資源總監樂易玲作供,指五名花旦免費為陳志雲的新書簽書會撐場,若早知是有贊助,未必會允許藝人出席,認為陳是「賣藝人豬仔」。
叢培崑的辯護策略,則較為簡單直接,他一直聲稱案件是無綫的內部鬥爭,由於他不是無綫的僱員,他對於無綫內部的制度以及職權,並不知情,他只是以陳志雲經理人的身份付款給他,而他與陳永孫簽約,也是真正的交易,結果獲判無罪。
《明報》報道,無?邦q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去年3月被指非法收受利益,並串謀徒弟兼助手叢培崑詐騙無?角?名花旦,昨天法官裁定陳志雲以名人身分演出掙外快,並無影響無?邢~務,而且沒證據顯示他對「賣藝員豬仔」的合約知情,判陳志雲所有罪名不成立,兼獲償還訟費。
陳志雲(52歲)、叢培崑(29歲)及無?邦q視前市場及營業拓展主管陳永孫(64歲),分別面對串謀收受利益、行賄、串謀欺詐共5項罪名,各罪名的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