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若薇的故事
至於公民黨會否加入拉布戰,余若薇無正面回應,重申最好方法是政府主動撤回或押後,她呼籲市民以一人一信方案方式,向特首曾蔭權以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達政府應撤回草案,以及應先處理其他重要法案。
立法會議員余若薇的胞弟婦產科醫生余若星,在○八年一月於香港港安醫院替一名卅六歲產婦催生後,對方突然下體大量出血最終死亡,死因庭在○九年經審訊後裁定她死於意外。
余若薇能否如願以償,要睇過先知,不過,余若薇落台走人,就係勢所難免,唔到佢想唔想,事關佢一手帶領公民黨走上五區公投不歸路,令公民黨民望下挫,自己聲勢亦大不如前,其實,當時已經有聲音質疑佢應該要問責下台,依家先至走人,已經遲咗啦。
十大議員排名和得分: 1.余若薇(62.2分) 2.葉劉淑儀(59.9分) 3.鄭家富(59.5分) 4.梁家傑(59.3分) 5.何俊仁(56.7分) 6.曾鈺成(55.3分) 7.譚耀宗(54.4分) 8.劉慧卿(53.0分) 9.黃毓民(33.8分) 10.梁國雄(31.9分) (即時新聞)。
所謂「五區公投運動總召集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給抗議司法判決不公的上街遊行市民扣上「可能引致藐視法庭罪」、「影響司法獨立」等嚇人帽子,儼然以「法治精神捍衞者」自居,彷彿「民主女神」光環外又多了一頂桂冠,真是「唔知嘅就嚇死,知道嘅就笑死」!首先,對慣犯而獲輕判不滿上街表達意見,並非在法庭上當眾喧嘩,時空條件不一樣,如何稱得上「藐視法庭」?對某個判案量刑質疑,又不是反對司法、行政、立法三權分立,又怎麼扯得上「影響司法獨立」?且輿論大嘩及律政司申請覆核後原審法官依然維持原判,更證明沒有影響!必須指出,法官是人不是神,判案不可能「句句是真理」,甚至「一句頂一萬句」,豈有「老虎屁股摸不得」之理!難道不管法官對某件案判得合不合理,市民都要鴉雀無聲才算「尊重法庭」、「尊重司法獨立」?言論自由又到哪裏去了?反過來,明明《基本法》規定人大常委會擁有釋法權,而余若薇之流卻搞甚麼「黑衣遊行」反對人大釋法,這才是貨真價實的「藐視《基本法》」,不是比「藐視法庭」更嚴重嗎?另外,明明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都沒有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公投創制權,而余若薇之流卻反其道而行之,搞甚麼「五區公投」,公然對抗中央法統,不是比「影響司法獨立」更嚴重嗎?余若薇硬充「法治精神捍衞者」,只能暴露其十足的偽善!如此而已,豈有他哉!劉夢熊。
莫非香港除了官官相衞,還有「官狀相衞」?退一萬步說,如果連和平表達意見也會引致藐視法庭罪,那麼,余若薇早前殺氣騰騰揚言要「起義」、「解放」,直接挑戰「一國兩制」和中國主權,那又該算是甚麼罪呢?還有,當年人大釋法,法律界人士亦出來遊行抗議,他們又算不算藐視法庭呢?陳競立。
王國興:講民主自相矛盾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言對余若薇的言論感到奇怪,「余大狀向來講求民主,尊重表達意見嘅權利,而示威亦係表達意見嘅一種,係無可厚非,點解依家話唔得呢?」他更謂:「唔單止示威,傳媒日日都批評法庭判得過輕,唔通咁又話藐視法庭?佢咁講係自相矛盾,雙重標準!」經常在法庭門外拉橫額示威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說:「如果係廿年前(示威),或者會話你藐視法庭,但今時今日已經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