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詠昌的故事
會計師李榮基被控兩項串謀訛騙罪名,指其串謀富昌前董事何詠昌等人士誇大富昌及其附屬公司的營業額,訛騙聯交所批准富昌上市,以及在○一年的富昌年報中作失實陳述。
被指改會計記錄李榮基被控的兩項控罪指他於○一年二月一日至○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串謀何詠昌、陳永鉅及郭淑華及其他人士串謀訛騙聯交所,包括不誠實地捏改銷售發票及會計記錄,以誇大富昌及其附屬富昌(導電碳)線路板廠有限公司於九八、九九及○○年三個財政年度,及由○一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的營業額及盈利數字,以符合上市規定;就上述富昌上述時段的財政狀況作失實陳述;提交有誇大數據文件,從而誘使聯交所批准富昌上市。
考慮到各被告自○二年十二月起被廉署拘捕後,至本年四月始正式受審,當中有四年多的延誤,而何詠昌及陳永炬並無過分挑戰控辯雙方已同意的案情,省回審訊時間,故可獲酌量減刑。
代表何詠昌的大律師求情指,何氏犯案出於裕豐一方的誘使,何氏個人在案中無任何得益;另何氏亦以理性的態度看待案件,沒有要求對控方證據作過分挑戰,節省法庭時間及公帑。
前上市公司富昌國際,其前主席何詠昌連同財務總監陳永炬被控串謀誇大富昌及附屬營業額以獲取上市資格,並藉偽造富昌附屬向裕豐出售電子零件的交易,騙取銀行信用狀一案,昨日主控官完成對被告陳永炬的盤問,聆訊已接近尾聲,控辯雙方將於本周五起進行結案陳詞。
陳永炬供稱,加入富昌初期,曾發現部分富昌會計帳目有問題,但向何詠昌及富昌的會計文員余順蓮(控方特赦證人)核對及求證後,問題已解決,陳亦沒有想過有關帳目涉及任何刑事活動。
前上市公司富昌國際,其前主席何詠昌連同財務總監陳永炬被控串謀誇大富昌及附屬營業額以獲取上市資格的案件,昨日被告陳永炬出庭自辯,陳供稱何詠昌曾向他透露,何與前上市公司裕豐有私人生意往來。
涉誇大富昌盈利郭淑華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她與其餘三名被告何詠昌(富昌前主席)、陳永炬(富昌前財務總監)及李榮基(執業會計師)於○一年二月至○二年二月期間,誇大富昌及其附屬富昌(導電碳)線路版廠於九八、九九及○○年三個財政年度的營業額及盈利,以欺騙聯交所批准其上市。
涉騙7900萬信用狀富昌前主席何詠昌,又另被控串謀與富昌前會計職員余順蓮、已除牌前上市公司裕豐正副主席李榮根、李榮燦等人,偽造富昌附屬向裕豐出售電子零件的交易,騙取多間銀行合共發出七千九百多萬元的信用狀。
裕豐國際九七年上市,案發於九八年十一月至○二年一月,李榮根簽訂文件,透過裕豐附屬公司裕豐(兄弟)發展向銀行申請信用狀,以支付「貨款」予另一除牌上公司金禾的子公司及富昌國際(0916)前主席何詠昌旗下公司等物料供應商,該些供應商之後會將絕大部分信用狀款項歸還給裕豐(兄弟)發展。